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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wangxiao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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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辽宁 大连
发表于 2008-6-20 22:57  资料  个人空间  主页 短消息  加为好友  使用道具 #1 顶部
难以理解的法律判决

最近在网上看了这样一个不可思议的判决引起了作为辽宁大连律师的我的兴趣,说一个老太太买了一杯喝的,自己在开车不小心把腿烫伤,此人以东西太热而且没有在杯上注明热东西会烫伤人为由告上法庭,因此而获赔偿三百多万美元。
在大连你经常能看到这样的警示:象果冻上的“儿童不要直接放入口中”,电视杂技节目中的“此项目动作危险,非专业人士请勿模仿”,还有烟盒上的“吸烟有害健康”,
药品上的“高血压患者禁止服用”,口香糖上的“勿吞食”,这些都是大连人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的。

在辽宁快速发展的今天,在法律制度越来越健全的大连,无论你走在大连街头还是在大连随处可见这样的提醒,大连公民维权意识增强了,大连商家的提示用语也更精确了。这也是法律不断完善带来的结果。


法律 律师咨询 维权意识 烟盒 大连




附件
2008-6-20 22:57
法律书-大连律师.jpg (4 KB)
 

标签: 大连  法律   律师咨询  维权意识   大连律师  


王小巍律师 0411-86961512 / 1300949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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