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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合租,两人日久生情走在一起,半年后又不得不分手。失恋的刘小姐说:“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
刘小姐告诉记者,半年前,她在南昌市青山湖小区看到一则招租广告:“本人男,有二室一厅中的一室求合租者。如果你是一位爱清洁的单身女性白领,那么大门为你敞开……”考虑到自己刚来南昌,身边又没什么朋友,她便与在电脑公司上班的该男子合租在一起。刚开始,两人井水不犯河水,生活过得倒平静。
“后来不知怎么回事,可能是日久生情的缘故,我们竟然相恋了。”刘小姐补充说,“那是合租后的两个月发生的事情。”
相处了四个月,男方以性格不合提出分手,刘小姐则后悔当初自己同异性合租的决定:“想起异性合租我就怕。”
对于异性合租,大多数洪城人已不再陌生。南昌市长春村出租屋的房东陈老太说,她不相信什么男女合租却不“同居”的“童话故事”。她还以过来人的身份告诫年轻女性,如果想与异性合租,一定要看清对方的人品、清楚他的家庭、工作地址及工作性质。
法律界人士认为,对于异性合租,法律上没有明文禁止,因此更需要合租双方洁身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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