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是个特殊商品,是治病的,可药品价格却偏偏让全社会“头疼”。
众所周知:一个原来100片/甁的药品,可能买到5块钱,换换包装,一板(12粒)就可以卖到十几块。是谁造成了这种现象?谁在这里面赚了便宜?
请看一组数字:零售价30块钱/盒的A产品推算。(以非广告产品为例)
药店供货价:
为零售价格的40%,即12块/盒。
给医药公司的价格:
严格地说,医药公司只收取了费用,包括税金和开据电脑小票的费用(国家要求所有药品进药店必须有医药公司的电脑小票),以上两项基本在供货价的10%,即1.2元/盒。这些钱要从药品销售人员的费用里支出。
药品销售员的差价(含费用和利润):
一般分三级,即省级,地区级和县级。三级人员的差价一般为供货价的5%、10%、10%。分别为0.84元/盒、1.2元/盒、1.2元/盒。
支付给药店的促销费:
一般是给药店供价的25%,也就是3元/盒。
生产厂家给省级业务员(或者叫代理商)的价格:
12-1.2-0.84-1.2-1.2-3=4.56元/盒(含税和生产成本、管理成本)。
看看药品销售环节的现状:
从表面看,各个流通环节的利润应该是相当丰厚的,其实不然:
一、药店。
由于国家规定城市每隔50米就可以开一个药店,现在的药店多如牛毛,所以药店之间的价格竞争是非常激烈的,按照这样一个价格进来的产品,在销售一段时间后,一般会将价格降到15块左右。同时,一个非广告药品品种在一个药店的销售量都不会太大,一般在几百到一两千块。利润并不丰厚。
药店的生存并不乐观,基本处在大鱼吃小鱼的游戏里,价格是他们的杀手锏。一般最后都会拼到进价稍微加一点就卖。
二、医药公司。
医药公司除了收取规定的那点费用之外,几乎是稍微加价或者不加价就卖给了药店。医药公司并没赚到多少钱。
三、销售人员。
最惨的可能算销售人员了。看着10%的差价应该是相当不错的,但这部分费用除了吃喝拉撒、稍不小心就会被相关部门罚款,药店的经理你得请客送礼、见了药店售货员你光点头哈腰是不够的,除了行规应该给的,你还的“意思意思”否则。她不给你卖。
钱已经几乎被榨干了,药品销售人员还会碰到以下情况:1、你的产品不宣传恐怕没有人买,你还得支付这些基本的宣传费用。2、产品销售完了,当你去结款的时候,你得给医药公司管结算的再“意思”一下,不然你一般拿不到款,即使“意思”了,你也不一定能拿到款,有的款3年都结不了,药品销售人员照样得忍气吞声。
销售量高点还行,销售量稍低,就会赚个“干赔”。
以前是十个劫道的,不如一个卖药的。现在是,可怜天下卖药人。
生产厂家。
销售额较低的生产厂家,同样要支付大量的人员工资,同样要支付必要的“费用”,摊在一起,恐怕一盒药的管理成本加上制造成本已经超过了他给代理商的价格。几乎是生不如死。
谁都没赚着,为什么药价还高?
说白了,这些虚高的部分都流入了每个环节“重要人员”个人的腰包。这就是药品流通领域的死角。是什么原因导致这种现象?谁来管这个死角?现在相关部门把眼睛盯紧了制药企业,盯紧了销售人员,其实,真正应该管的是那些流通环节的“重要岗位”的人,这才是药品价格虚高的黑洞。把这些人管好了,药价自然下来了。
不信吗?假如药品价格定低了,你看能有人卖吗?还有,你不给他送,他就不卖,卖了也不给你钱?谁敢不送?谁不送谁死。
怎么管他们,在相关部门设置个举报平台,就举报那些收礼的,保证好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