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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讯(记者赵媛媛)11月15日,我区“送温暖献爱心一日捐”活动正式启动。捐助活动范围涉及全区各级党政军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私营企业、民间社会组织以及其他有经济收入的单位和各界人士。个人捐助标准为一天的经济收入。活动将于11月30日结束。
据了解,捐助活动采取自愿原则,不组织中小学生和困难企业的职工参加。捐助标准为,个人捐助,原则上以一天的经济收入(月工资收入、各种补贴、津贴及奖金收入之和除以22个工作日即为一天的经济收入)为标准。生产经营企业,包括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在搞好职工捐助的同时,鼓励赢利单位捐助一天的平均利润。在捐助现金的同时,也可捐助粮食、外衣、羽绒服、毛衣、棉衣、毛毯、被褥等物品(不收内衣)。
据悉,城镇街道居委会所辖区居民捐助款由居委会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点)负责接收管理,用于特困群众的临时性救助。单位和个人捐助的粮食、外衣、被褥等物品,一律交当地经常性社会捐助接受工作站(点),由民政部门统一安排在“爱心超市”。各地接收的社会捐助款物将用于救助城乡特困群众、残疾人、五保对象等困难群体、敬老院建设和“爱心超市”物品的购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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