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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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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0 10:22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使用道具 #1 顶部
南昌消协最大群体投诉案昨日尘埃落定

南昌新闻网讯   昨天市消协公布了今年南昌市涉及金额最大的一宗索赔案,由百余名业主代表376户业主联合投诉某楼盘,最后经协商业主共获赔140万元。消协方面称“此案挽回的经济损失之巨,近年来都很罕见。”

    据了解,2007年8月28日,青山路某楼盘100多位业主相约到市消协投诉,称楼盘开发商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改变小区规划,不按合同安装合格的防盗门、彩铝窗等配件。这些行为让已经购房的业主十分苦恼。

    2007年6月18日是青山路该楼盘交房的日期,业主们按照开发商的邀约纷纷前来收房,但业主未见到《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证》,都拒绝收房。同时,业主们发现小区的架空层改作其他用途。另外,也未见到防盗门合格证,业主家中本应安装的高级彩铝窗也改成了塑钢窗等等,诸多问题令前来收房的业主大呼上当。业主们立即联合找到开发商要求解决此事,但终因双方分歧太大,无法达成一致告终。无奈之下,百余名业主一纸联名投诉书递到了市消协。

    面对如此巨大的联合投诉,市消协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维权人员耐心听取业主们的反映,上门了解开发商的实际情况,当得知业主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后,他们一方面稳定业主,另一方面迅速与开发商联系,向其宣传解释相关法规。

    经过近一个月的反复协商,开发商同意以两种方式补偿所有业主,一是以免交煤气初装费的形式补偿每户业主3200元;二是以免交三个月物管费的形式补偿平均每户业主约585元。同时,还承诺在收房过程中出现任何房屋建筑质量问题,负责按合同约定予以维修。

    对于开发商提出的解决办法,业主们意见不一,最终经消协协调,这起全市消协系统最大的群体投诉案终于尘埃落定。根据各项补偿方案统计,376户业主共挽回经济损失140余万元。

    市消协秘书长陈元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以这起典型的商品投诉案例来看,投诉的焦点是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约定。开发商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和获赔权。同时,也违反了建设部颁发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虽然赔偿使得企业损失了百万元,但是其诚实履行合同的名誉得到了维护,这才是最可贵的。(吴荣玲 记者 朱智勇 实习生 刘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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