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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新闻网讯 从今日起,我市将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各中小学校开展食品卫生安全整治活动,重点对学校食堂(小卖部)卫生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记者了解到,为严格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学校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与规章,把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全面加强食堂卫生管理。无有效卫生许可证的学校食堂(小卖部)必须予以关停;未持有有效健康证、知识合格证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从业人员个人卫生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必须离岗;学校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当按照应急处理工作预案的规定,及时(发现事件2小时内)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
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透露,中小学校食堂原则上不得实行承包,对实行承包的食堂要实行学校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管理制度,承包合同中必须明确学校实施监管的内容、方式以及事故责任追究办法。(许笔淘 记者 骆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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