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是新通过的混在北京子专栏→疯言疯语的新斑竹!欢迎大家前来发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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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新通过的混在北京子专栏→疯言疯语的新斑竹!欢迎大家前来发表文章!
欢迎大家多多光临本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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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蓝色忧郁 | 2007-12-25 16:52:26
- ·【开设新版】混在北京下设立子版疯言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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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网友l蓝色忧郁申请,社区管理员讨论通过,现决定在混在北京版下设立子版块疯言疯语:
版名名称:疯言疯语
上级版面:混在北京
首任版主:l蓝色忧郁
版面链接:
请版主在公告后三日内到版主交流版报道,版面开设前三个月为试行期。
赶集社区管理委员会
200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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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风雨凡 | 2007-12-25 16:43:12
- ·【开设新版】混在北京下设立子版疯言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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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网友l蓝色忧郁申请,社区管理员讨论通过,现决定在混在北京版下设立子版块疯言疯语:
版名名称:疯言疯语
上级版面:混在北京
首任版主:l蓝色忧郁
版面链接:
请版主在公告后三日内到版主交流版报道,版面开设前三个月为试行期。
赶集社区管理委员会
200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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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风雨凡 | 2007-12-25 16:42:46
- ·混在北京严打表情和垃圾回复!(与狂管理合作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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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集论坛的贴子数现在是与日俱增,各种类型、各种风格的帖子是源源不断。
赶集社区,可以是一个你倾诉乃至发泄情感的地方,但不是一个任由垃圾情绪漫延的地方;
赶集社区,可以是一个你交朋识友同舟共进的地方,但不是一个任由你蛮横无理胡来之地;
我们鼓励原创、善待真诚、热衷交流!但我们也需要有一个对垃圾回复行之有效的应对之策。
现在针对表情以及垃圾回复,对应之策如下:
1、所有帖子的第二楼,不得仅仅以“顶”、“沙发”、“MARK”、表情等回复,违者暂时删帖,情节严重者将禁止访问一周,屡教不改者废除ID。
2、除灌水版之外,所有帖子不得有连续的刷楼现象,如:连续5个楼层同为一个ID回复发帖,内容相 ...
作者:
金子发光 | 2007-12-22 11:09:20
- ·【版主转正】你情我缘/混在北京版实习版主不当妖精好多年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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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人申请,社区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现同意你情我缘混在北京版
实习版主不当妖精好多年转为正式版主。
赶集社区管理委员会
200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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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风雨凡 | 2007-12-20 17:16:09
- ·混在北京版块**新人报道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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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新筒子,你好.
欢迎你的加入!如果这里,能分担些许你的快乐悲伤困惑迷茫,那就热爱她吧:)
也希望,你能带给我们更多的好贴与支持.
谢谢你的加入,愿赶集:@#58: 网能陪着你,一起度过每一个丰富多彩的日子.
来,先留下你的足迹吧:)如果方便,可以对你自己有一个简单的介绍,例如年龄,性别,爱好,喜恶:)
最后,亲一个(大家表拍我,说了半天正经话,实在忍不住了才亲亲的):@#71: :@#88: ...
作者:
金子发光 | 2007-12-17 18:35:35
- ·申请做混在北京的斑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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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做混在北京的斑竹,我会好好管理的可以天天在线。 ...
作者:
护你一辈子 | 2007-12-04 16:42:08
- ·【版主上任】任命金子发光为混在北京版实习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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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其本人申请,管理员审核通过,现任命金子发光为混在北京版实习版主。
实习期一个月,期满后在版主交流版申请转正。
赶集论坛管理委员会
200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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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风雨凡 | 2007-11-29 10:21:26
- ·【版主上任】任命金子发光为混在北京版实习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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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其本人申请,管理员审核通过,现任命金子发光为混在北京版实习版主。
实习期一个月,期满后在版主交流版申请转正。
赶集论坛管理委员会
2007年11月29日
...
作者:
风雨凡 | 2007-11-29 10:21:10
- ·申请混在北京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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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ID(用户名):金子发光
申请版块的名称:混在北京
常用联系每天能够投入论坛管理的时间(小时):每天不少于5小时
方式(QQMSN):253777825
申请该版版主的优势:因为我混在北京的,并且我每天的在线时间也长,更有利于赶集的管理
对该版的主题、定位及发帖方向的认识?:我认为赶集网在版块这方面还是做得比较全面的,分工也比较明确,就现在目前来看,恶意灌水一些虚假的信息比较多,所以严厉打击虚假信息和恶意灌水等现象是首要前提!如果可以我愿意和贵网站齐心协力把赶集做得更好!
本人自愿遵守和维护论坛制度,维护论坛形象并接受论坛管理 ...
作者:
金子发光 | 2007-11-28 11:43:50
当前时区 GMT+8, 现在时间是 2008-9-7 22:25